交科院(北京)交通技术有限公司

交科院(北京)交通技术有限公司、厦门柏事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闽0203执13273号

交科院(北京)交通技术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厦门柏事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交科院(北京)交通技术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19)闽02民终4604号民事判决书。经本院立案执行,交科院(北京)交通技术有限公司自行缴纳案款2383383.53元,其中本院收取执行费61000元和诉讼费63348元,向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款2259035.53元。至此,(2020)闽0203执13273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