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中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威海中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乳山市自;乳山市自然资源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乳山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鲁1083执436号
申请执行人:威海中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威海市青
岛北路87号。
法定代表人:***,经理。
被执行人:乳山市自然资源局,住所地乳山市。
法定代表人:**,局长。
申请执行人威海中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乳山市自
然资源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乳山市人民法院作出的
(2022)鲁1083民初3109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将上述生效判决案件诉讼费支付
给申请执行人,本案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一项之规定,通
知如下:
(2022)鲁1083民初3109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全部执
行完毕,予以执行结案。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