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青春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仪征市天元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江苏青春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扬州市春绿林木有限公司等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仪征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苏1081执128号
仪征市天元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吴万青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10日立案执行,执行标的2749791.67元。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经协商达成长期和解协议,故本案现终结执行。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