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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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州 市 黄 岩 区 人 民 法 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浙1003执251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浙江新曙光建设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浙江新曙光建设有限公司为劳动争议仲裁的仲裁调解书一案中[执行案号为(2022)浙1003执251号]。经本院执行,本案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的事项均已执行完毕,本院已作履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院印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