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常山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4)浙0822执564号
申请执行人:常山县昇强建材有限公司,住浙江省常山县辉埠新区,组织机构代码:MA2DGA365。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臻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男,1973年11月29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公民身份号码:XXX。
被执行人:浙江新曙光建设有限公司,住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组织机构代码:750365316。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执行常山县昇强建材有限公司与浙江新曙光建设有限公司、***(2024)浙0822执564号定作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浙江新曙光建设有限公司、***已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该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浙江省常山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