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智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与某某、安徽智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提 供 被 执 行 人 财 产 状 况 通 知 书
(通知申请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用)
(2021)豫0191执8126号
**:
你/你单位申请本院执行与**、安徽智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8条第1款规定,通知你/你单位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安徽智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的财产状况。
如不能提供有关被执行人**、安徽智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财产状况的证据或线索,本院又未能查到可供执行的财产,将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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