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沂源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鲁0323执359号
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山东国塑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山东国塑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行政征缴纠纷一案的(2022)鲁0323执485号执行案件中,在执行过程中,经双方人自愿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山东省沂源县人民法院(2022)鲁0323行审47号行政裁定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应予以结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2)鲁0323执359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