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君吉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上海穹奇机电有限公司与上海君吉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沪0114民初16988号





原告:上海穹奇机电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闵行区。
法定代表人:俞某某,该公司总经理。
被告:上海君吉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嘉定区。
法定代表人:周某某。
上列当事人间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系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可予准许。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上海穹奇机电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审 判 员


赵予慈






书 记 员


万怡婷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