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明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与南通明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苏0612执3189号
关于**与南通明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执行标的为给付96072.9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执行中,被执行人南通明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11月24日向本院自动履行97681.9元,本院收取执行费1341元后退付于申请执行人**96340.9元(其中本金96065.9元、案件受理费6元、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269元)。现本案执行完毕作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