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1)宁0104执7537号
***: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宁夏夏禹水利水电工程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出的(2021)宁0104民初69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1年8月24日立案执行。
本院立案受理后,经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宁夏夏禹水利水电工程公司已履行完毕法律义务,本案已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结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宁夏夏禹水利水电工程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出的(2021)宁0104民初69号民事判决书已经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