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长艺建筑有限公司

福建长艺建筑有限公司、某某逸金属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闽0681执1065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男,1972年08月19日出生,汉族,住龙海市。 被执行人:***逸金属有限公司,住所地龙海市港尾镇,。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福建长艺建筑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逸金属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于2021年3月5日裁定变更***为本案申请执行人,现申请执行人以被执行人财产已拍卖处置完毕并领取了相应款项,向本院申请撤回执行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1)闽0681执1065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连**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三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