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坤元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坤元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某某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鲁0502执2381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山东坤元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日照市东莒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1005830831778。
法定代表人:李庆秀,执行董事。
被执行人:***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东营区黄河路67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502069952915F。
法定代表人:张传红,总经理。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山东坤元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因申请执行人山东坤元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撤回执行,该案应依法终结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1)鲁0502执2381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王 丽
审判员 刘建民
审判员 高 敦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七日
书记员 薄梦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