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德益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呼伦贝尔德益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与内蒙古上库力农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0)内0784民初441号
原告呼伦贝尔德益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与被告内蒙古上库力农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18日立案。原告呼伦贝尔德益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呼伦贝尔德益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提出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呼伦贝尔德益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753.12元,减半收取计1376.56元,由原告呼伦贝尔德益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负担。
审判员  包国兴
书记员  赵 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