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西山电力有限公司

某某、昆明西山电力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8)云01执963号
申请执行人:***,女性,住昆明市盘龙区。
被执行人:昆明西山电力有限公司,住昆明市五华区。
本院在执行***与昆明西山电力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据(2017)云01民初2543号民事判决书,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时间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11382917.00元及利息的义务,但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昆明西山电力有限公司存款11382917.00元及利息,或对被执行人昆明西山电力有限公司价值11382917.00元及利息的财产予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执行员***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九日
书记员*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