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内容
内蒙古自治区扎赉特旗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内2223执保372号
申请保全人:内蒙古海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扎赉特旗音德尔镇,法定代表人赵作岗。
被保全人:湖北亚樯建设有限公司,住湖北省武汉市雄楚大街,法定代表人庞维哲。
内蒙古海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湖北亚樯建设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本院已根据内蒙古海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依据(2020)内2223民初3022号之二生效法律文书,于2020年7月30日解除保全。
特此通知
承办人潘少游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