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华建设有限公司

***、宁波海华建设有限公司、被执行人宁波海华建设有限公司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浙0225执5175号

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宁波海华建设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诉被执行人宁波海华建设有限公司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一案,(2019)浙0225民特141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9年12月10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宁波海华建设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19)浙0225执5175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