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永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常熟市永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苏05执663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常熟市永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常熟市永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11055786.7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院依法从被执行人银行账户扣划950万元,从本院(2014)苏中民初字第00100号案件转入本案220万元,共计1170万元。申请执行人共受偿11055786.7元。至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苏民终1476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因常熟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苏0581民初8232号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于2021年7月28日要求协助暂停发放***执行款1170万元,本院已协助暂停发放剩余款项11055786.7元)。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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