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潍坊市建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日期:2016-07-28
山东省高密市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6)鲁0785执1513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潍坊市建信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与潍坊市建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暂无履行债务能力,且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鲁07民终473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在终结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执行长***
执行员牟长征
执行员***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