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与深圳市中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粤0205民初1289号
原告:***,男,1982年12月11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曾敏霞,广东中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深圳市中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茶光路波顿科技园B座万科云创12层1201-1203。
法定代表人:高健康。
本院在审理原告***诉被告深圳市中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9年8月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撤诉自愿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1915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  葛德平
二〇一九年八月一日
书记员  曹丽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