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亿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青岛亿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某某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鲁0211执3132号
申请执行人:青岛亿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1773538670L,住所地青岛市黄岛区泊里镇北京路。
法定代表人:贾茂勇,董事长。
被执行人:***,女,1978年10月17日出生,汉族,住青岛市黄岛区世纪大道2988号。
被执行人:青岛宝鲁泰克斯电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17702515940,住所地青岛市黄岛区世纪大道2988号。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申请执行人青岛亿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青岛宝鲁泰克斯电源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鲁02民终15147号民事判决书。本院立案执行后,申请执行人于2022年5月18日向本院提交撤销本次执行的申请。
本院认为,申请执行人撤销执行申请的,应当终结执行。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案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张培荣
审判员  江 军
审判员  左状根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八日
书记员  徐 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