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豫0103执6154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郑州华豫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郑州华豫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郑州华豫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按照本院(2019)豫0103民初15354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已经全部履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2019)豫0103民初15354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王忠锋
审判员 郭付功
审判员 李 靖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高 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