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中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武汉黄浦汽车市场有限公司、武汉中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鄂0116民初11934号之一
原告:武汉黄浦汽车市场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谌家矶平安铺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2271811630w。
法定代表人:夏思,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方贝,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特别授权)。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必雄,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特别授权)。
被告:武汉中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邱连波,该公司执行董事。
被告:武汉铭涛清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余涛,该公司执行董事。
被告:肖峰
被告:***
原告武汉黄浦汽车市场有限公司与武汉中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武汉铭涛清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肖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1月24日立案后,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
本院经审理认为,因本案当事人争议较大,案情疑难复杂,本案不宜由审判员独任审理。
依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裁定如下:
本案组成合议庭审理
审判长  陈建华
审判员  谢 琳
审判员  李俊平
⺁二O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法官助理胡雨蒙
书记员罗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