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际建设总承包有限公司

上海国际建设总承包有限公司与上海东亚体育文化中心有限公司清算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沪0104民初2269号之一
原告:上海国际建设总承包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杨浦区。
法定代表人:仇鼎良,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潘红琼,上海天贶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沈潇雨,上海天贶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海东亚体育文化中心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徐汇区。
法定代表人:姚冷,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岳雪飞,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亚妮,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
本院在审理原告上海国际建设总承包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东亚体育文化中心有限公司清算责任纠纷一案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 判 长  樊 蕾
人民陪审员  王兰芳
人民陪审员  曹瑞强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日
书 记 员  张宝荣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三条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