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甘0702执9337号
申请执行人:***,男,汉族,1992年8悦4日出生,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人,住本区,农民。身份证号62220119********。
被执行人:甘肃***结构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总经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702571623762B。
委托代理人:***,系该公司办公室主任。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甘肃***结构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2)甘0702民初1084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以“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案件款15000元,被执行人于2022年12月10日付5000元,2023年5月1日前付10000元”为由,向本院申请撤销对本案的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一款(八)项、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一)项、第二百五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22)甘0702执9337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袁 玲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