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8)内0902执10号
申请执行人:乌兰察布市森诺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
被执行人:乌兰察布市荣祥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乌兰察布市森诺置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乌兰察布市荣祥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乌兰察布市荣祥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8)内0902执10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七日
书记员*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