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0)内0602执2608号之一
内蒙古中富建筑有限公司申请执行鄂尔多斯市东胜城市建设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经立案执行。现被执行人鄂尔多斯市东胜城市建设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基于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及案外人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约定,视为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现申请结案。
本院认为,内蒙古中富建筑有限公司与鄂尔多斯市东胜城市建设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案外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房屋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之间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中债权转让后债权清偿时间、清偿方式由转让后双方另行协商确定,鄂尔多斯市东胜城市建设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内蒙古中富建筑有限公司负有的(2020)内0602民初2109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已视为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12月25日向本院递交结案申请书,本案予以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