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祥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某某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鲁1702执恢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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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山东祥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1月13日向本院递交恢复执行申请书,申请对本院已冻结的被执行人名下存款195204元的执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通知你申请部分已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