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奥建筑配套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华奥建筑配套工程有限公司、某某等承揽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鲁1002执3870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山东华奥建筑配套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威海市环翠区。
法定代表人苏国宽,总经理。
申请执行人***,男,1960年11月17日出生,汉族,现予青岛监狱服刑。
被执行人***,女,1984年2月17日出生,汉族,住威海市环翠区。
申请执行人山东华奥建筑配套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做出的(2022)鲁1002民初4053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予以立案执行。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责令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法律文书确认的义务,但被执行人没有自动履行,本院决定强制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二百五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鲁K9××**号车辆。
上述财产查封期限二年,如需续行查封,需于查封期限界满一个月前向本院提出书面续封申请,如逾期提供或不提供,自行承担查封效力自动灭失的不利后果。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于琳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日
书记员  陶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