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甘肃、大同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甘肃省敦煌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甘0982执1019号

申请执行人甘肃和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敦煌分公司与被执行人大同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9)甘0982民初1597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未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5月20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以(2020)甘0982执1019号立案执行,申请标的为563972.80元。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

至此,本案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和法规规定的内容和义务已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敦煌市人民法院(2019)甘0982民初1597号民事判决书内容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