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金山轻钢制作安装有限公司

某某执行案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执行案裁定书
      发布日期:2014-09-25
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4)河执字第1096号
申请执行人***。
申请执行人解现超。
被执行人临沂市金山轻钢制作安装有限公司。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4)临民一终字第793号民事判决书立案执行。为保证申请执行人权利的实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扣划被执行人临沂市金山轻钢制作安装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7万元或查封、扣押同等价值的财产(详见查封、扣押清单)。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八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