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万城建筑有限公司

某某与赤峰市万城建筑有限公司、某某等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巴林左旗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1)内0422民初1199号
本院在审理原告**与被告赤峰市万城建筑有限公司、***、**、李哲民间借贷纠纷之间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21年3月2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900元,由原告**负担。
审 判 员 李树岭
书 记 员 王超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