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升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升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泉州市泉港区集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裁定书
(2017)闽0505执969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福建升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泉州市泉港区集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已在(2018)闽0505执恢130号一案中进行处置,本案可并入上述案件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7)闽0505执969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黄旭辉 审判员  罗德棉 审判员  张建华
书记员  杨荣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