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7)皖0504民初975号
原告:马鞍山市今成建材租赁站,住所地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
经营者:林建辉,男,1980年9月7日生,汉族,住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金凤涛,安徽华冶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曹芳芳,安徽华冶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安徽腾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明光分公司,住所地安徽省明光市。
法定代表人:鹿立发。
被告:安徽腾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合肥新站区二环路以北龙门岭路以东青年创业大厦28层
法定代表人:杨继开。
委托诉讼代理人:方宏图,安徽国天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田方方,安徽国天律师事务所律师。
本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院在审理原告马鞍山市今成建材租赁站诉被告安徽腾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明光分公司、安徽腾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由于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审判员 王 文
二〇一七年六月五日
书记员 开海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