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亿海兰特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亿海兰特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与***等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鲁01民初2057号
原告:山东亿海兰特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山东蚂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被告:**。
被告:**。
被告:*英杰。
被告:***。
被告:***。
以上七被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姜兴涛,山东知圣律师事务所律师
以上七被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山东知圣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山东亿海兰特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山东蚂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6月26日立案。原告于2019年12月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山东亿海兰特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山东亿海兰特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0382元,减半收取计5191元,由原告山东亿海兰特通信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吴峰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四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