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成武县人民法院
解 除 保 全 通 知 书
(2022)鲁1723执保701号
申请人***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山东亘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依据(2022)鲁1723民初1867号民事裁定书,冻结了被申请人山东亘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最高限额495900元。现申请人***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解除对被申请人山东亘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495900元的冻结。本院依据(2022)鲁1723民初1867号之一民事裁定书,依法解除了对被申请人山东亘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495900元的冻结。本案解除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