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富士电梯有限公司

***、东莞市富士电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龙门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粤1324执18号 东莞市富士电梯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东莞市富士电梯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2022)粤1324民特44号民事裁定书确定的义务,并已支付案件执行费425元。申请执行人申请本案结案。本案已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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