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粤0604民初8984号
原告:佛山市坤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松风路37号二层05B。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4MA53XPTW32。
法定代表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广东万泰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大观南路26号C202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591542097D。
法定代表人:***。
原告佛山市坤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广东万泰建设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4月7日立案。2022年6月7日,原告向本院提交撤诉申请书,申请撤回对被告的起诉。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佛山市坤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撤诉。
本案以撤诉方式结案,受理***减半收取2041元,由原告佛山市坤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六月八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