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内容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案 号
(2021)苏1323执恢116号
原(2017)苏1323执3653号
案 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受送达人
江苏西德电梯有限公司
执行当事人情况
申请执行人:江苏西德电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7075592791962,住所地连云港市赣榆海洋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李炳照,该公司执行董事。
被执行人:泗阳星美置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3230676643626,住所地泗阳县城南商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徐浩,该公司总经理。
案件执行情况及通知内容
本案申请人申请执行的标的为170908元,本院受理后,经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已经履行完毕,并由被执行人缴纳执行费。
至此,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2021年2月19日
(院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