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常山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3)浙0822执267号
申请执行人:***,男,1961年8月7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常山县***象湖村,公民身份号码:XXX。
被执行人:浙江安都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虎山街道**广场8幢201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817909768329。
法定代表人:**表。
关于本院执行的(2023)浙0822执267号劳动争议仲裁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浙江安都建设有限公司已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该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浙江省常山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