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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被执行人***、***、***斯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拖欠上诉费纠纷一案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鲁1402执3032号
申请人: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男,1964年12月出生,汉族,住德州市德城区。
被执行人:***,女,1964年10月出生,汉族,住德州市德城区。
被执行人:***斯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崔洪玉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被执行人***、***、***斯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拖欠上诉费纠纷一案,本院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德城区人民法院(2019)鲁14民终1150号民判决书已执行完毕。
审判长  刘振明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六日
书记员  于 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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