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豫0502执264号
文峰区相东租赁站、重庆天居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鞠朝国:
文峰区相东租赁站与重庆天居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鞠朝国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36533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2224400.00元,其中,本金1365330元,利息834670元,案件受理费24400元。本院已于2021年2月19日将该款转付给文峰区相东租赁站。至此,文峰区相东租赁站(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豫0502民初2672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