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天居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文峰区相东租赁站与重庆天居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鞠朝国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豫0502执264号 文峰区相东租赁站、重庆天居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鞠朝国: 文峰区相东租赁站与重庆天居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鞠朝国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36533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2224400.00元,其中,本金1365330元,利息834670元,案件受理费24400元。本院已于2021年2月19日将该款转付给文峰区相东租赁站。至此,文峰区相东租赁站(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豫0502民初2672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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