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多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广德县七彩斑马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与合肥多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广德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7)皖1822民初2036号
原告:广德县七彩斑马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广德县经济开发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22051477132C
被告:合肥多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664230052E
本院在审理原告广德县七彩斑马包装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合肥多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原告广德县七彩斑马包装科技有限公司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180元,减半收取90元,由原告广德县七彩斑马包装科技有限公司承担。
审判员***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九日
书记员傅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