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恒基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淇县文江建筑队等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淇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豫0622执保33号
淇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
2022年4月25日,我院立案执行的你团队移交执行的申请人淇县文江建筑队与被保全人河南恒基城建集团有限公司、鹤壁影美置业有限公司、被执行第三人***财产保全一案,裁定移交执行的事项为:
解除对被申请人河南恒基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在鹤壁影美置业有限公司的工程款48万元的冻结。
执行过程中,我院执行局对被申请人采取了如下保全措施:
2022年5月24日,解除对被申请人河南恒基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在鹤壁影美置业有限公司的工程款48万元的冻结。
综上,本次保全措施实施完毕,保全结果为保全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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