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宏远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灵宝市宏远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9)豫12民终897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男,1977年6月10日出生,汉族,住三门峡市陕州区。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灵宝市宏远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灵宝市河滨路388号。
法定代表人:李红喜,系该公司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朝阳,河南新砥柱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
原审被告:三门峡市公路局,住所地:三门峡市虢国路东段。
法定代表人:李春来,系该局局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朝阳,河南新砥柱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
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灵宝市宏远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灵宝路桥公司)及原审被告三门峡市公路局(以下简称市公路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2018)豫1202民初53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上诉人***、被上诉人灵宝路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红喜、被上诉人灵宝路桥公司与原审被告市公路局的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李朝阳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上诉请求:维持(2018)豫1202民初535号民事判决第一项,并改判上诉人多支付上诉人工程款1312659.21元及利息;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理由:一审判决在查明本案基本事实的基础上,对工程款结算、损失的承担责任等认定不当,导致判决结果错误。1、对于误工损失及二次软基费用,上诉人没有任何责任,一审判决上诉人承担70%的责任明显错误。证人徐某的签证及出庭作证,不仅证实了误工及反复施工的存在,更证明反复施工及二次软基处理是被上诉人灵宝路桥公司的原因。停工时间过长的原因同样是灵宝路桥公司造成的,同时因为该工程工期原因,公路局要求限期施工,不允许工人及大型机械撤离工地,工程项目方要求上诉人随时保持施工机械、施工人数,因此认为上诉人没有采取措施减少损失,防止损失扩大同样是不正确的。2、对于原告的损失,一审判决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标准判决,标准太低。因为被上诉人灵宝路桥公司拒绝结算,拒不支付工程款,导致上诉人拖欠了大量债务,损失巨大,一审判决仅支持数额很低的利息,不足以弥补上诉人的损失。
被上诉人灵宝路桥公司辩称,上诉人称其对于误工损失及二次软基费用没有任何责任是不能成立的。1、上诉人没有提供误工损失及二次软基费用发生原因的相关证据。即施工过程中的签证等书面文件。徐某的证言及签字确认的停工、二次软基处理工程量清单不可信,不能完全认定。徐某的签字时间为2016年1月25日,而该工程在2014年12月19日建成通车,系竣工后补签,对工程量以及误工等不可能记得一清二楚,签字确认不可信。徐某签字确认的误工清单和临时施工工程量清单的内容相互矛盾。上诉人的误工清单记载2014年7月1日至2014年10月17日因村民阻工停工三个半月,所有机械及人员均停工,而临时施工的工程量上记载的第12项、13项、第17至30向、第33项至67项的施工项目均发生在2014年7月9日至2014年9月25日期间,二者明显矛盾。徐某签字确认的误工清单和临时施工工程量清单的内容与在施工过程中记录的施工日记相互矛盾。徐某在施工日记上记载2013年9月26日至2013年11月20日上诉人组织的工人一直施工,而其后补签的误工清单却记载无法正常施工。2、造成误工损失及二次软基费用发生原因时多方面的。关于误工原因一是老百姓的阻工,二是下雨。老百姓的阻工分为三种情况,一是征地问题,一是修路造成不便问题,还有就是因为***取百姓土、走百姓路没有协调好关系造成的阻工。而双方签订的《劳务分包协议书》第三条约定的综合单价,包含各方面原因造成的临时性停工。关于二次软基处理,分两种情况,一种是软基处理;一种是灰土处理。软基处理包括村民浇地冲毁、下雨、质量原因。灰土处理主要是上诉人在施工过程中管理不善、组织不善,没有连续施工造成白灰失效,质量不符合要求而进行的二次处理。上诉人没有证据证明造化误工和软基处理的原因,其认为没有责任是不能成立的。3、一审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标准判决时符合法律规定。综上所述,由于上诉人提供的窝工停工、反复施工及二次软基施工的事实虽然存在,但证据相互矛盾,工程量不完全正确,又无法查实。在这种情况下,一色很难判决上诉人承担70%的责任时正确的。上诉人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请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1.判决灵宝路桥公司赔偿违反合同给***造成的损失2155367元,并支付逾期付款损失689717.44元(自2014年11月1日工程竣工后至起诉时,并按年息12%计算到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合计2845084.44元。2.判决市公路局在未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连带偿还责任。3.本案的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
一审法院查明:2013年4月24日,被告市公路局作为业主单位通过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发布省道250线灵宝至朱阳段改建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公告。灵宝公路公司成为省道250线灵宝至朱阳段改建工程施工招标(S250SG-1合同段)中标单位,中标报价86752674.94元,中标工期18个月。
2013年9月28日,灵宝公路公司与被告灵宝路桥公司签订分包协议书,主要约定:一、分包工程范围及内容:将S250线灵宝至朱阳段改建工程S250SG-1标段的K8+000-K24+000段内的路基、路面、桥梁、涵洞、防护、排水及其它构造物工程等。二、施工工期:1.施工工期:2013年7月至2014年12月底,开、竣工时间与总包协议书同步,各阶段目标工期应满足业主及甲方的要求。2.在施工过程中,如遇暴雨、洪水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影响乙方正常施工时,经甲方签证认可后,工期可以顺延。三、分包价格:1.实行单价包干,分包单价由双方协商确定。2.该分包单价为综合单价,包括完成该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调迁费、临时设施费、临时工程费(含施工便道)、水电费、管理费、利润及一切与此有关的所有费用。四、工程量计量及结算方式:在工程完工、业主验收且办理了竣工结算后一个月内,办理分包工程的初步结算,最终结算应在政府或社会对该项目进行结算审计后办理,且以甲方上级主管单位组织的分包结算审计金额为准。乙方的结算尾款在业主支付了机房的工程尾款后七日内,按同比例支付给乙方。灵宝公路公司在甲方处加盖公章,李永辉在委托代理人处签字确认;灵宝路桥公司在乙方处加盖公章,李红喜在法定代表人处签字确认。
2013年9月10日,灵宝路桥公司(甲方)与***(乙方)签订劳务分包协议书,该协议书主要约定:由我单位灵宝路桥公司(甲方)承建的省道250线灵宝至朱阳段改建工程K7+998.733-K24+000段已具备开工条件,为了加快本想施工进度,确保工程按期完工,甲乙双方就K13+200-K18+000段路基土石方涵洞、排水及防护工程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签订本劳务分包协议书。第一条、工程项目:1.工程名称:K13+200-K18+000段路基土石方、涵洞、排水及防护工程。2.工程地点:灵宝市五亩乡。3.工程内容:K13+200-K18+000段路基土石方、涵洞、排水及防护工程。第二条、工程数量:根据甲乙双方认可并经监理工程师计量的工程量。第三条、承包方式:采用综合单价承包,各工程细目详见后附单价表。由乙方承担完成各工程细目施工需要的工程内容,包含施工所需的辅助性工作、各方面原因造成的临时性停工及临时用电、便道(桥)修建、养护和拆除。合同单价包含税金,由乙方负责交纳,甲方可代扣。第四条、合同工期:1.施工工期从2013年9月15日至2014年4月30日止,具体施工进度可根据实际情况及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进行调整。2.本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以业主要求期限为准,自本合同工程由业主、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并签发交工证书之日起开始计算。第五条、工程质量及保证金:合同总价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包含安全事故保证金,即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给甲方带来损失和法律责任),待缺陷责任期限及保修期满无工程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甲方根据业主拨款情况向乙方支付。第六条、工程款支付及结算:1.施工期间甲方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核算,向乙方支付工程款。2.乙方承诺:当甲方因业主拨款不及时资金困难时,乙方将积极自筹资金,保证所承担的工程能顺利进行。3.按照合同要求完成所有工程并进行最终结算后,甲方保证:扣除质量保证金及乙方应承担的税金和其他应扣款项后,工程累计支付比例不低于业主给甲方支付的比例,剩余工程款按业主的欠款比例分期支付。业主给甲方付清全部工程款时,甲方付清乙方此项工程的工程款。第七条、工程进度:1.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积极组织施工所需要的人员、机械设备进场,经甲方对其进场人员、设备检查合格。双方签订确认书后合同生效,方可开工。2.乙方按照甲方下方的施工图纸,作业指导书及相关资料,认真组织本工程的施工,按期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第八条、工程质量:1.质量要求:满足业主、监理工程师及甲方要求,满足部颁施工技术规范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满足图纸设计要求。2.乙方必须对本工程和甲方负责,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及设计图纸要求,精心组织,科学施工,达到业主要求的质量等级标准(由业主、监理工程师对该工程下发的指令、命令、通知等均对乙方有效)。服从甲方有关管理人员及驻地监理工程师的监督、指导,配合甲方做好现场施工的原始记录及相应资料的报验工作。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返工,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4.分项工程合格率为100%。第九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承担技术工作,若需测量放样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便于甲方安排工作,否则因测量放样拖延而造成的误工损失,乙方负责。2.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以及对乙方所完成的工程进行验收。3.甲方有权对乙方下达工程进度计划,并有权根据工程进度计划分阶段对乙方所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进行计量,方可进行中间付款。4.甲方委派现场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管理,有权根据项目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对乙方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和环保等进行监督检查;负责与监理联系进行工程中间验收和工程中间计量及其他必须的签证。第十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在施工过程中所需要的拆迁、协调、临时占地等费用均由乙方暂时垫付,最终以实结算。4.乙方在施工中应严格执行业主及甲方规定的工序报验合格,经甲方确认后,方可转入下道工序施工。若发现设计图纸有误或图纸与实际不符时,应立即书面报告甲方现场工作人员,按变更程序进行处理,经甲方同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按批复后的变更设计图纸施工。施工过程中若因乙方原因发生质量事故时,乙方必须立即通知甲方现场工作人员,并及时提出处理措施,在取得监理同意后,立即组织力量自费进行返工、维修。第十一条、违约责任: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构成违约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的违约金。灵宝路桥公司在甲方处加盖公章,李红喜在甲方法定代表人处签字;***在乙方处签字。该协议签订后,***进入工地开始施工。
2014年12月19日,省道250线灵宝至朱阳段改建工程建成通车。
2016年1月22日,***与灵宝路桥公司经核算,出具工程结算单,显示路基,桥梁、涵洞,变更费用,其他及协调费用共计1561669.21元。***与灵宝路桥公司对上述结算真实性均没有异议。
2018年9月4日,灵宝公路公司与灵宝路桥公司共同出具付款情况说明一份,该说明主要内容为:由灵宝路桥公司承建的省道250线灵宝至朱阳段改建工程S250SG-1合同段(K8+000-K24+000),于2017年7月28日已完成工程结算,税后结算金额为50398066元。截止2017年11月13日结算的工程款已全部支付完。灵宝路桥公司提交工程结算通知单复印件一份,证明灵宝公路公司将灵宝路桥公司的工程款已经结清。
2018年9月5日,市公路局与灵宝公路公司共同出具付款情况说明一份,该说明主要内容为:省道250线灵宝至朱阳段改建工程S250SG-1合同段由灵宝公路公司承建。2016年9月已完成工程结算,结算金额为80283945.42元。截止2017年11月6日结算的工程款已全部支付完。被告市公路局提交工程结算费用表证实市公路局将灵宝公路公司的工程款已经结清。
灵宝市路桥公司向***支付工程款的情况,灵宝路桥公司主张:2013年12月19日支付50000元;2014年1月29日支付30000元;2014年3月25日支付100000元;2014年4月4日支付100000元;2014年4月29日支付150000元;2014年5月27日支付50000元;2014年6月3日支付50000元;2014年6月13日支付50000元;2014年7月10日支付100000元;2014年8月12日支付50000元;2014年9月22日支付31000元;2014年10月31日支付100000元;2015年2月17日支付100000元;2015年3月20日支付2500元;2015年8月21日支付5000元;2015年9月29日支付41140元;2016年3月1日支付158300元;2017年1月26日支付50000元;2017年1月27日支付250000元;2018年支付3150.01元;以上总计支付金额为1467940元,代扣税款数额为90579.2元,根据双方认可的2016年1月22日工程结算单,其欠付工程款数额为3150.01元。
原告***对上述款项支付情况没有异议。但认为2014年9月22日支付的31000元系付宋曲村的赔偿款;2015年3月20日支付的2500元系付村民上访的赔偿款;上述两笔费用应予扣除,但主张上述付款中有一笔直接付给了灵宝市公路局偿还其向灵宝市公路局的借款50000元。被告路桥公司对两笔扣除的费用予以认可,但主张其公司未代***偿还灵宝市公路局的借款50000元。
经核实,原告***与被告灵宝路桥公司一致认可:灵宝路桥公司实际支付***工程款数额为1434440元;灵宝路桥公司未代***偿还***向灵宝市公路局的借款50000元。
原告***认可灵宝路桥公司应代扣税款为90579.2元,但认为灵宝路桥公司剩余未支付工程款数额并非3150.01元,主张2016年1月22日其与灵宝路桥公司核算的工程结算单并非对其整个施工的结算。原告主张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停工或反复施工给原告造成的损失数额为2155367元,原告提交其制作的被告灵宝路桥公司工作人员徐某签字认可的显示时间、事由、人工、材料、机械、数量等的项目单6张,用以证实其因施工工程多次被迫强迫中断,给其造成的停工、窝工损失及合同外项目施工给其造成的损失。
灵宝路桥公司对***提交6张项目单不予认可,并提交其公司制作的***提出的遗留问题与被告结算情况对比表一份,主张***提交的6张项目单中,有35项已经在与***结算时结算过了。***认可对比表中的35项在结算时已经与灵宝路桥公司进行了结算。
灵宝路桥公司认为工程量的计算是在施工过程中有其公司计量人员对***的工程量进行计算,并不是依据原告提交的单子进行结算,现其公司已经对***施工的全部工程量进行了结算。现***主张合同外施工部分,应提交相应的签证单。结算时,***并未提交其制作的6张项目单,徐某系其公司的施工员,但其不是负责人,无权签字确认工程量。
证人徐某(系灵宝路桥公司)关于其在***提交的6张项目单上签字的情况向法庭陈述如下:徐某因涉案工程与***相识,其作为灵宝路桥公司的施工员,负责监督***施工队工作,施工队出现问题,其一般汇报给项目经理南天杰。每天单位领导会告知其施工队的工作内容,徐某负责传达。原告***提交的项目单上确实系其签字,因为其是负责工地施工的,认可***施工工程量,关于项目单上的计算标准都是明码标价,其认为单位领导对这些内容都是知情的,但具体怎么计算不清楚。
***对徐某的陈述没有异议。灵宝路桥公司认为:徐某所述其是负责***施工路段的负责人不属实,***施工工程的负责人是伍蛟龙。徐某在2017年7月21日已经离开工地,证明不了之后发生的事情,且徐某签字认可的原告提交的项目单中的35项,单位已经与原告结算,徐某签字认可与事实不符,徐某对上述事实不清楚。
除去35项双方认可的已经结算的项目,徐某签字认可的其他施工情况为:
一、剩余未结算施工项目为:1.2014年6月3日,宏远路桥公司项目部钩机从土场出来,走三八桥便道,因破坏路基被村民阻挡,宏远路桥公司工作人员胡玉华要求原告处理,原告垫付赔偿款827.28元。2.2014年7月16日,宏远路桥公司南经理、赵金友要求***铲车、大车施工(从土场到下宋曲改线段到盘龙改线段拉米石),大车3车,铲车工作2小时:劳务费:大车:3车×155.12元/车=465.36元,铲车:2小时×323.15元/小时=646.31元,共计1111.67元。3.2014年7月23日,宏远路桥公司工作人员赵金友要求铲车临时施工(上宋曲敬老院附近铲车培路肩),工作2小时:2小时×323.15元/小时=646.31元。4.2014年8月24日,宏远路桥公司工作人员赵金友要求铲车、大车临时施工(从羊肉馆到盘龙村装米石),铲车工作1小时,大车2车。铲车:1小时×323.16元/小时=323.16元,大车:2车×155.12元/车=310.24元,共计633.40元。5.宏远路桥公领导要求增加工程量K13+368.5-K13+900右半幅加宽1米,k14+340-k14+540右半幅加宽一米(厚度1M)。劳务费计算:1.0m3以内挖掘机挖装普通土0.732方×3120.82元/方=2284.44元;10t以内自卸汽车运土2km0.732方×7975.54元/方=5838.10元;夯土机夯实填土0.732方×7494.73元/方=5486.14元,共计13608.68元。6.K14+650涵洞因开挖时挖到水位线,增加20公分砂砾垫层(15M2)机械铺粗砂垫层压实厚度20cm,0.015方×18590.27元/方=278.85元。7.2014年6月18日:经宏远路桥公司南经理提出要求,因检查市容市貌。调铲车去卫存礼工地,整理路边石头,铲车用时6小时×323.15元/1小时=1938.94元,人工2人,2×124.09/人/天=248.18,大车3车×1237.53元/台班=1237.53元,共计3424.65元。8.2014年7月17日:应宏远路桥公司南经理要求,给李彦军门后和地口个压一根500管,500水泥管2根共4M、500mm以内0.040方×1552.95元/方=62.12元,人工3人铺设混凝土排水管管径人工3人×124.09/人=372.27元,混凝土排水管4.000方×235.77元/方=943.08元,共计1377.47元。9.三八桥社会人员工资10000,烟2条440元,水80元,吃饭两次共计780元,预算取费385.33元,共计11300元。10.2014年7月21日:应宏远路桥公司南经理要求,下宋曲配柏油路肩,用铲车一早上,0.500天×2585.25元/天=1292.63元。人工0.500天×124.09/人/天=62.05元,共计1354.67元。11.盘龙村调社会人员工资5000元,烟1条210元,水35元,吃饭330元,预算取费190.11元,共计5765.11元。12.9月25日,因连续下雨,垫方料全部下透,宏远路桥公司李经理和王晓伟到现场看后,李经理说料可以用,让尝试性上料,致使三八桥上料8车(双桥)推开碾压后由于料太湿,出现软基,监理让返工,王晓伟说这些情况给李经理反应,把量给记住,双桥车8车料,钩机4小时、推土机半天、压路机3小时,双桥车8车×155.12元/车=1240.96元,钩机4小时×258.53元/小时=1034.12元、推土机半天0.500天×2585.25元/台班=1292.63元,三八桥报废料160.方×51.71元/方=8273.60元,共计11841.31元。13.9月25日-9月30日:因抬头村爆破,道路中断,经宏远路桥公司李经理、南经理等人要求,派铲车前去救援、加班,去3次共计用时22小时,铲车22小时、2.750/台班×2585.25元/台班=7109.44元,管理人员1名3天×124.09元/天=372.27元,共计7481.71元。14.K13+368.5切割路面铺管,宏远路桥公司南经理让买烟2条420元,预算取费14.32元,共计434.32元。15.说盘龙村石渣料场,宏远路桥公司南经理让买烟6条共计1200元预算取费40.92元共计1240.92元。16.8月5日-8月7日:因下雨,三八桥垫方路段泥太多,车辆不好通行。推土机工作3次,记时4小时×258.53/1小时=1034.12元。17.8月8日:因泥太多路滑,经宏远路桥公司李松波提议,从拌合场拉石子共计6车,运费6车×155.12/车=930.72元,推土机工作3小时×258.53/小时=775.59元,共计1706.31元。18.8月16日:拉水稳车辆在盘龙村陈建民工地遇水稳出不来,陈红泽打电话后,209总工提议,钩机过去协助。钩机用时1小时挖掘机0.125台班×2585.25/台班=323.16元。19.对宋曲村、盘龙村村民赔偿4万左右。三八桥、盘龙村请社会人员帮忙共计花费16875元。预算取费575.44元,共计17450.44元。20.盘龙村高价买石头垫软基,石头价格远高于市场行情,垫软基购石头价格近两万,垫软基购石头价差1批次×20682元=20682元。21.因灵宝市长要到工地检查项目部李红喜经理南天杰伍娇龙徐某要求连夜突击做白灰土,白灰土刚做好就下雨导致报废K13+200-K13+900白灰土重做(挖运)。700长×3.3宽×0.2深=462方×55.6元=25687.2元,挖运462方×12.61元=5825.82元白灰土重做462.方×57.5元=26565.00元,白灰土运输462方×13.04元=6024.48元,共计32589.48元。22.因灵宝市长要到工地检查项目部李红喜经理南天杰伍娇龙徐某要求连夜突击做白灰土,白灰土刚做好就下雨导致报废K14+780-K15+226白灰土重做(挖运)。446长×3.3宽×0.2深=294.36方×55.6元=16366.42元,挖运294.36方×12.61元=3711.88元白灰土重做294.36方×57.5元=16925.70元,白灰土运输294.36方×13.04元=3838.45元,共计20764.15元。23.因灵宝市长要到工地检查项目部李红喜经理南天杰伍娇龙徐某要求连夜突击做白灰土,白灰土刚做好就下雨导致报废K17+080-K17+660白灰土重做(挖运)。580米×3.3宽×0.2深=382.8方×55.6元=21283.68元,挖运382.8方×12.61元=4827.11元白灰土重做382.8方×57.5元=22011.00元,白灰土运输4991.71元,共计27002.71元。24.经宏远路桥公司南经理提出,派工人挖宋曲村吃水管,让水利部门和业主看,挖两次,人工挖1米见方的坑,后因要抓工期,经项目部和宋曲村委同意,移除原来的吃水管并赔偿1000元,预算取费34.1元。共计人工12人,12人×124.09/人/天=1489.08元,共计2523.18元。以上合计185401.9元。
二、误工产生的损失:1.2013年9月24日—2013年11月16日经项目部要求,施工机械进入工地后,因没有设计标高造成窝工,致使成本增加,钩机、铲车、压路机、推土机、双桥车4辆、管理人员8人1个月23天,挖掘机1.800/月×31023元(工序单价)=55841.40元,装载机1.8/月×15511.5元(工序单价)=27920.70元,压路机1.8/月×12409.2元(工序单价)=22336.56元,推土机1.8/月×19130.85元(工序单价)=34435.53元,洒水车1.8/月×12409.2元(工序单价)=22336.56元,双桥汽车5.4/月×16545.6元(工序单价)=89346.24元,管理人员工资14.4/月(8个人干53天折合一个人的月数)×3619.35元(工序单价)=52118.64元,现场人员伙食费14.4/月(8个人干53天折合一个人的月数)×930.69元(工序单价)=13401.94元,施工现场水电费1.8/月×155.12元(工序单价)=279.22元,房租1.8/月×517.05元(工序单价)=930.69元。共计318947.47元。2.2014年3月27日—2014年3月29日K13+368.5因占地赔偿问题,阻挡3天钩机、铲车、压路机、推土机、洒水车3辆大车均不能干活、管理人员8人共3天,挖掘机0.1/月×31023元(工序单价)=3102.30元,装载机0.1/月×15511.5元(工序单价)=1551.15元,压路机0.1/月×12409.2元(工序单价)=1240.92元,推土机0.1/月×19130.85元(工序单价)=1913.09元,洒水车0.1/月×12409.2元(工序单价)=1240.92元,双桥汽车0.3/月×16545.6元(工序单价)=4963.68元,管理人员工资0.8/月×3619.35元(工序单价)=2895.48元,现场人员伙食费0.8/月×930.69元(工序单价)=744.55元,施工现场水电费0.1/月×155.12元(工序单价)=15.51元,房租0.1/月×517.05元(工序单价)=51.71元。共计17719.30元。3.2014年5月18日—2014年5月20日李彦军因占地赔偿问题在土场阻工3天钩机、铲车、压路机、推土机、洒水车、3辆大车均不能干活、管理人员8人,共3天,挖掘机0.1/月×31023元(工序单价)=3102.30元,装载机0.1/月×15511.5元(工序单价)=1551.15元,压路机0.1/月×12409.2元(工序单价)=1240.92元,推土机0.1/月×19130.85元(工序单价)=1913.09元,洒水车0.1/月×12409.2元(工序单价)=1240.92元,双桥汽车0.3/月×16545.6元(工序单价)=4963.68元,管理人员工资0.8/月×3619.35元(工序单价)=2895.48元,现场人员伙食费0.8/月×930.69元(工序单价)=744.55元,施工现场水电费0.1/月×155.12元(工序单价)=15.51元,房租0.1/月×517.05元(工序单价)=51.71元。共计17719.30元。4.2014年5月22日—2014年5月25日K15+393至羊肉馆门前因李彦军、张玉德等人因占地赔偿问题阻工共计4次,每次1天(挖软基、回填砂砾、回填土、上白灰土)钩机、铲车、压路机、推土机、洒水车、3辆大车均不能干活、管理人员8人,共4天,挖掘机0.133/月×31023元(工序单价)=4126.06元,装载机0.133/月×15511.5元(工序单价)=2063.03元,压路机0.133/月×12409.2元(工序单价)=1650.42元,推土机0.133/月×19130.85元(工序单价)=2544.40元,洒水车0.133/月×12409.2元(工序单价)=1650.42元,双桥汽车0.4/月×16545.6元(工序单价)=6618.24元,管理人员工资1.067/月×3619.35元(工序单价)=3861.85元,现场人员伙食费1.067/月×930.69元(工序单价)=993.05元,施工现场水电费0.133/月×155.12元(工序单价)=20.63元,房租0.133/月×517.05元(工序单价)=68.77元。共计23596.87元。5.K15+226打板时,李彦军、张玉德、赵辉等人因占地赔偿问题阻工半天(人工搅拌混凝土)人工20人,现场施工人员工资0.667/月×3722.76元(工序单价)=2483.08元。共计2483.08元。6.K15+226打板时,李彦军、张玉德、赵江波人因占地赔偿问题阻工半天(绑钢筋,打混凝土)半天,人工15人,现场施工人员工资0.250/人×3722.76元(工序单价)=930.69元。共计930.69元。7.2014年5月28日—2014年5月30日K15+226桥下大车倒垃圾土时,铲车平整场地,李彦军、因占地赔偿问题阻工3天钩机、铲车、压路机、推土机、洒水车、3辆大车均不能干活、管理人员8人,共3天,挖掘机0.1/月×31023元(工序单价)=3102.30元,装载机0.1/月×15511.5元(工序单价)=1551.15元,压路机0.1/月×12409.2元(工序单价)=1240.92元,推土机0.100/月×19130.85元(工序单价)=1913.09元,洒水车0.1/月×12409.2元(工序单价)=1240.92元,双桥汽车0.3/月×16545.6元(工序单价)=4963.68元,管理人员工资0.800/人×3619.35元(工序单价)=2895.48元,现场人员伙食费0.8/月×930.69元(工序单价)=744.55元,施工现场水电费0.1/月×155.12元(工序单价)=15.51元,房租0.1/月×517.05元(工序单价)=51.71元。共计17719.30元。8.2014年6月2日K15+226-K15+393段挖软基、回填砂砾时,张玉德、赵辉等人因占地赔偿问题阻工钩机、铲车、压路机、推土机、洒水车、3辆大车均不能干活、管理人员8人,共1天,挖掘机0.033/月×31023元(工序单价)=1023.76元,装载机0.033/月×15511.5元(工序单价)=511.88元,压路机0.033/月×12409.2元(工序单价)=409.50元,推土机0.033/月×19130.85元(工序单价)=631.32元,洒水车0.033/月×12409.2元(工序单价)=409.50元,双桥汽车0.1/月×16545.6元(工序单价)=1654.56元,管理人员工资0.267/月×3619.35元(工序单价)=966.37元,现场人员伙食费0.267/月×930.69元(工序单价)=248.49元,施工现场水电费0.033/月×155.11元(工序单价)=5.12元,房租0.033/月×517.06元(工序单价)=17.06元。共计5877.57元。9.2014年6月3日K15+226-K15+393段挖软基、回填砂砾时,李彦军、张玉德、赵江波等人因占地赔偿问题阻工钩机、铲车、压路机、推土机、洒水车、3辆大车均不能干活、管理人员8人,共1天,挖掘机0.033/月×31023元(工序单价)=1023.76元,装载机0.033/月×15511.5元(工序单价)=511.88元,压路机0.033/月×12409.2元(工序单价)=409.50元,推土机0.033/月×19130.85元(工序单价)=631.32元,洒水车0.033/月×12409.2元(工序单价)=409.50元,双桥汽车0.100/月×16545.6元(工序单价)=1654.56元,管理人员工资0.267/月×3619.35元(工序单价)=966.37元,现场人员伙食费0.267/人×930.69元(工序单价)=248.49元,施工现场水电费0.033/月×155.11元(工序单价)=5.12元,房租0.033/月×517.06元(工序单价)=17.06元。共计5877.57元。10.2014年6月5日K15+226-K15+393段挖软基、回填砂砾时,李彦军、赵江波等人因占地赔偿问题阻工钩机、铲车、压路机、推土机、洒水车、3辆大车均不能干活、管理人员8人,共1天。挖掘机0.033/月×31023元(工序单价)=1023.76元,装载机0.033/月×15511.5元(工序单价)=511.88元,压路机0.033/月×12409.2元(工序单价)=409.50元,推土机0.033/月×19130.85元(工序单价)=631.32元,洒水车0.033/月×12409.2元(工序单价)=409.50元,双桥汽车0.100/月×16545.6元(工序单价)=1654.56元,管理人员工资0.267/月×3619.35元(工序单价)=966.37元,现场人员伙食费0.267/月×930.69元(工序单价)=248.49元,施工现场水电费0.033/月×155.11元(工序单价)=5.12元,房租0.033/月×517.06元(工序单价)=17.06元。共计5877.57元。11.2014年6月6日K15+393涵洞施工时,李彦军、因占地赔偿问题阻工,钩机、炮锤施工开挖(各半天),第二次又阻挡工人干活清底(2次)2人各半天,共计:钩机半天,炮锤半天,人工1天,挖掘机0.017/月×31022.99元(工序单价)=527.39元,小炮锤0.017/月×24818.38元(工序单价)=421.91元,管理人员工资0.033/月×3619.34元(工序单价)=119.44元,现场人员伙食费0.133/月×930.69元(工序单价)=123.78元,施工现场水电费0.017/月×155.09元(工序单价)=2.64元,房租0.017/月×517.07元(工序单价)=8.79元,现场施工人员工资0.033/月×3722.76元(工序单价)=122.85元。共计1326.80元。12.2014年6月30日钩机去下宋曲清K13+200-K13+340右侧表皮,遭到姓苏的村民阻工(原因是村民没渠无法浇地,南经理协调多次没有解决),停工一天钩机、铲车、压路机、推土机、洒水车、3辆大车均不能干活、管理人员8人,共1天,挖掘机0.033/月×31023元(工序单价)=1023.76元,装载机0.033/月×15511.5元(工序单价)=511.88元,压路机0.033/月×12409.2元(工序单价)=409.50元,推土机0.033/月×19130.84元(工序单价)=631.32元,洒水车0.033/月×12409.2元(工序单价)=409.50元,双桥汽车0.1/月×16545.6元(工序单价)=1654.56元,管理人员工资0.267/月×3619.35元(工序单价)=966.37元,现场人员伙食费0.267/月×930.69元(工序单价)=248.49元,施工现场水电费0.033/月×155.11元(工序单价)=5.12元,房租0.033/月×517.06元(工序单价)=17.06元。共计5877.57元。13.2014年7月1日钩机去下宋曲清理K13+200-K13+340右侧表皮,遭到姓苏的村民阻工(原因是村民没渠无法浇地,赵金友、南经理协调多次没有解决),停工1天,钩机、铲车、压路机、推土机、洒水车、3辆大车均不能干活、管理人员8人,共1天,挖掘机0.033/月×31023元(工序单价)=1023.76元,装载机0.033/月×15511.5元(工序单价)=511.88元,压路机0.033/月×12409.2元(工序单价)=409.50元,推土机0.033/月×19130.84元(工序单价)=631.32元,洒水车0.033/月×12409.2元(工序单价)=409.50元,双桥汽车0.100/月×16545.6元(工序单价)=1654.56元,管理人员工资0.267/月×3619.35元(工序单价)=966.37元,现场人员伙食费0.267/月×930.69元(工序单价)=248.49元,施工现场水电费0.033/月×155.11元(工序单价)=5.12元,房租0.033/月×517.06元(工序单价)=17.06元。共计5877.57元。14.2014年7月2日钩机去下宋曲清理K13+200-K13+340右侧表皮,遭到姓苏的村民阻工(原因是村民没渠无法浇地,南经理协调多次没有解决),停工一天,下午6点15钩机开走,钩机、铲车、压路机、推土机、洒水车、3辆大车均不能干活、管理人员8人,共1天,挖掘机0.033/月×31023元(工序单价)=1023.76元,装载机0.033/月×15511.5元(工序单价)=511.88元,压路机0.033/月×12409.2元(工序单价)=409.50元,推土机0.033/月×19130.84元(工序单价)=631.32元,洒水车0.033/月×12409.2元(工序单价)=409.50元,双桥汽车0.1/月×16545.6元(工序单价)=1654.56元,管理人员工资0.267/月×3619.35元(工序单价)=966.37元,现场人员伙食费0.267/人×930.69元(工序单价)=248.49元,施工现场水电费0.033/月×155.11元(工序单价)=5.12元,房租0.033/月×517.06元(工序单价)=17.06元。共计5877.57元。15.2014年7月1日—2014年10月17日三八桥施工村民阻挡,停工3个半月钩机、铲车、压路机、推土机、洒水车、3辆大车均不能干活、管理人员8人,共3个月17天,挖掘机3.633/月×31023元(工序单价)=112706.56元,装载机3.633/月×15511.5元(工序单价)=56353.28元,压路机3.633/月×12409.2元(工序单价)=45082.62元,推土机3.633/月×19130.85元(工序单价)=69502.38元,洒水车3.633/月×12409.2元(工序单价)=45082.62元,双桥汽车10.900/月×16545.6元(工序单价)=180347.04元,管理人员工资29.067/人×3619.35元(工序单价)=105203.65元,现场人员伙食费29.067/人×930.69元(工序单价)=27052.37元,共计643772.47元。以上合计1079480.7元。
三、二次软基处理的费用:1.应业主代表许亚维副局长项目部伍娇龙、徐某在现场的指示,挖掉重新做给增加计量K15+180-150+393宽4米、深0.8米回填沙砾213长×4宽×0.8深=681.6方(软基)所含项目挖软弱土213长×4宽×0.8深=681.6方,石头213长×3宽×0.4深=340.8方,砂砾石213长×4宽×0.4深=340.8方。1.0立方以内挖掘机挖装硬土(软弱土)0.682/千立方×3565.76(工序单价)=2431.85元,10吨以内自卸汽车运土2KM(软弱土)0.682/千立方×7975.54元(工序单价)=5439.32元,抛石挤淤0.341/千立方×75344.43元(工序单价)=25692.45元,软土地基砂砾垫层0.341/千立方×55988.28元(工序单价)=19092.00元,按预算定额合计52655.62元。2.应业主代表许亚维副局长项目部伍娇龙、徐某在现场的指示,挖掉重新做给增加计量K13+368.5至K13+860右侧,软基回填石头,宽2米,深0.6米,491.5长×2宽×0.6深=589.8方(软基)。抛石挤淤0.590/千立方×75344.44元(工序单价)=44453.22元,按预算定额合计44453.22元。3.应业主代表许亚维副局长项目部南天杰、伍娇龙、徐某在现场的指示,挖掉重新做给增加计量K13+660-K13+860已验收,后因村民放水浇地,路基出现软基,重新开挖回填200长×3.3宽×0.6深=396方(软基)所含项目200长×3.3宽×0.2深=132方(素土)200长×3.3宽×0.2深=132方(白灰土)。1.0立方以内挖掘机挖装硬土(软弱土)0.660/千立方×3565.76元(工序单价)=2353.40元,10吨以内自卸汽车运土2KM(软弱土)0.660/千立方×7975.55元(工序单价)=5263.86元,抛石挤淤0.264/千立方×75344.43元(工序单价)=19890.93元,软土地基砂砾垫层0.132/千立方×55988.28元(工序单价)=7390.45元,1.0立方以内挖掘机挖装普通土(素土)0.132/千立方×3120.83元(工序单价)=411.95元,10吨以内自卸汽车运土2KM(素土)0.132/千立方×7975.55元(工序单价)=1052.77元,夯土机夯实填土(素土)0.132/千立方×7494.73元(工序单价)=989.30元,稳定土拌和机拌和石灰土(10%)压实厚度200CM,0.132/千立方×147893.14元(工序单价)=19521.89元,3立方以内装载机装土(灰土)0.132/千立方×1585.95元(工序单价)=209.35元,10吨以内自卸汽车运土2KM(灰土)0.132/千立方×7975.55元(工序单价)=1052.77元,按预算定额合计58136.69元。4.应业主代表许亚维副局长项目部伍娇龙、南天杰在现场的指示,挖掉重新做给增加计量K13+368.5-K13+384左侧软基,深0.8米,宽3米,15.5长×3宽×0.8深=37.2方(软基)所含项目挖软弱土15.5长×3宽×0.8深=37.2方,石头15.5长×3宽×0.4深=18.6方砂砾15.5长×3宽×0.4深=18.6方。1.0立方以内挖掘机挖装硬土(软弱土)0.037/千立方×3565.75(工序单价)=131.93元,10吨以内自卸汽车运土2KM(软弱土)0.037/千立方×7975.56元(工序单价)=295.10元,抛石挤淤0.019/千立方×75344.41元(工序单价)=1431.54元,软土地基砂砾垫层0.019/千立方×55988.28元(工序单价)=1063.78元,按预算定额合计2922.35元。5.应业主代表许亚维副局长项目部伍娇龙、徐某、陈淞波在现场的指示,挖掉重新做给增加计量2014.6.17K15+160-K15+208右侧因村民浇地,地基泡软,重新开挖回填,宽3.5米,深0.6米,48长×3.5宽×0.6深=100.8方(软基),所含项目挖软弱土48长×3.5宽×0.6深=100.8方,石头48长×3.5宽×0.4深=67.2方,砂砾48长×3.5宽×0.2深=33.6方。1.0立方以内挖掘机挖装硬土(软弱土)0.101/千立方×3565.75(工序单价)=360.14元,10吨以内自卸汽车运土2KM(软弱土)0.101/千立方×7975.55元(工序单价)=805.53元,抛石挤淤0.067/千立方×75344.43元(工序单价)=5048.08元,软土地基砂砾垫层0.034/千立方×55988.3元(工序单价)=1903.60元,按预算定额合计8117.35元。6.应业主代表许亚维副局长项目部伍娇龙、徐某、陈淞波在现场的指示,挖掉重新做给增加计量2014.6.16—2014.6.18K14+588.5涵洞因村民浇水,涵洞两侧出现软基,两侧各宽4米,深1.5米,长10米10×4×1.5=60方(软基),所含项目挖软弱土10×4×1.5=60方,石头10×4×1.2=48方,砂砾10×4×0.3=12方。1.0立方以内挖掘机挖装硬土(软弱土)0.060/千立方×3565.77(工序单价)=213.95元,10吨以内自卸汽车运土2KM(软弱土)0.060/千立方×7975.55元(工序单价)=478.53元,抛石挤淤0.048/千立方×75344.42元(工序单价)=3616.53元,软土地基砂砾垫层0.012/千立方×55988.25元(工序单价)=671.86元,按预算定额合计4980.87元。7.应业主代表许亚维副局长项目部伍娇龙、徐某在现场的指示,挖掉重新做给增加计量宋曲改线段左侧软基K14+160-k14+220,宽2.7米—3.8米,深0.6米,60长×3.25宽×0.6深=117方(软基),所含项目挖软弱土60长×3.25宽×0.6深=117方,石头60长×3.25宽×0.4深=78方,砂砾60长×3.25宽×0.2深=39方。1.0立方以内挖掘机挖装硬土(软弱土)0.117/千立方×3565.76(工序单价)=417.19元,10吨以内自卸汽车运土2KM(软弱土)0.117/千立方×7975.55元(工序单价)=933.14元,抛石挤淤0.078/千立方×75344.44元(工序单价)=5876.87元,软土地基砂砾垫层0.039/千立方×55988.31元(工序单价)=2183.54元,按预算定额合计9410.74元。8.应业主代表许亚维副局长项目部徐某、胡玉华在现场的指示,挖掉重新做给增加计量三八桥朱阳方向桥外左侧靠山根处软基(打桩时遗留的水泥)长10米,宽9米,深1.3米10×9×1.3=107方(软基)挖淤泥10×9×1.3=107方,石头10×9×1=90方,砂砾10×9×0.3=27方。挖掘机挖装淤泥、流沙0.107/千立方×6818.51(工序单价)=729.58元,10吨以内自卸汽车运土2KM(淤泥)0.107/千立方×7975.54元(工序单价)=853.38元,抛石挤淤0.090/千立方×75344.43元(工序单价)=6781.00元,软土地基砂砾垫层0.027/千立方×55988.3元(工序单价)=1511.68元,按预算定额合计9875.65元。9.应业主代表许亚维副局长项目部伍娇龙、徐某、胡清波在现场的指示,挖掉重新做给增加计量K13+200-K13+300左侧,宽3.2米、深0.6米,100长×3.2宽×0.6深=192方(软基)二次处理挖软弱土100长×3.2宽×0.6深×2次=384方,石头100长×3.2宽×0.4深×2次=256方,砂砾100长×3.2宽×0.2深×2次=128方。1.0立方以内挖掘机挖装硬土(软弱土)0.384/千立方×3565.76(工序单价)=1369.25元,10吨以内自卸汽车运土2KM(软弱土)0.384/千立方×7975.54元(工序单价)=3062.61元,抛石挤淤0.256/千立方×75344.43元(工序单价)=19288.17元,软土地基砂砾垫层0.128/千立方×55988.28元(工序单价)=7166.50元,按预算定额合计30886.53元。10.应业主代表许亚维副局长项目部徐某、胡清波在现场的指示,挖掉重新做给增加计量K13+340-K13+820左侧,宽3.3米深0.4米,480长×3.3宽×0.4深=633.6方(软基)二次处理挖软弱土480长×3.3宽×0.4深×2次=1267.2方,砂砾480长×3.3宽×0.4深×2次=1267.2方。1.0立方以内挖掘机挖装硬土(软弱土)1.267/千立方×3565.76(工序单价)=4517.82元,10吨以内自卸汽车运土2KM(软弱土)1.267/千立方×7975.54元(工序单价)=10105.01元,软土地基砂砾垫层1.267/千立方×55988.29元(工序单价)=70937.16元,按预算定额合计85559.99元。11.应业主代表许亚维副局长项目部李红喜、南天杰、伍娇龙、徐某在现场的指示,挖掉重新做给增加计量K14+365-K14+650左侧,宽3.5米深0.6米,280长×3.5宽×0.6深=598.5方(软基处理三次)二次处理挖软弱土285长×3.5宽×0.6深×3次=1795.5方,石头285长×3.5宽×0.4深×3次=1197方,砂砾285长×3.5宽×0.2深×3次=598.5方。1.0立方以内挖掘机挖装硬土(软弱土)1.796/千立方×3565.76(工序单价)=6404.10元,10吨以内自卸汽车运土2KM(软弱土)1.796/千立方×7975.54元(工序单价)=14324.07元,抛石挤淤1.197/千立方×75344.43元(工序单价)=90187.28元,软土地基砂砾垫层0.599/千立方×55988.29元(工序单价)=33536.99元,按预算定额合计144452.44元。12.应业主代表许亚维副局长项目部李红喜、南天杰、伍娇龙、徐某在现场的指示,挖掉重新做给增加计量K14+650-K14+780右侧,宽3.6米深0.6米,130长×3.6宽×0.8深=374.4方(软基)二次处理挖软弱土130长×3.6宽×0.8深×2次=748.8方,石头130长×3.6宽×0.4深×2次=374.4方,砂砾130长×3.6宽×0.4深×2次=374.4方。1.0立方以内挖掘机挖装硬土(软弱土)0.749/千立方×3565.76(工序单价)=2670.75元,10吨以内自卸汽车运土2KM(软弱土)0.749/千立方×7975.54元(工序单价)=5973.68元,抛石挤淤0.374/千立方×75344.43元(工序单价)=28178.82元,软土地基砂砾垫层0.374/千立方×55988.29元(工序单价)=20939.62元,按预算定额合计57762.87元。13.应业主代表许亚维副局长项目部伍娇龙、陈淞波、徐某在现场的指示,挖掉重新做给增加计量K15+339-K15+490右侧,宽3.7米深1.5米,151长×3.7宽×1.5深=838.05方(软基)二次处理挖软弱土151长×3.7宽×1.5深×2次=1676.1方,石头151长×3.7宽×1.2深×2次=1340.88方,砂砾151长×3.7宽×0.3深×2次=335.22方。1.0立方以内挖掘机挖装硬土(软弱土)1.676/千立方×3565.76(工序单价)=5976.21元,10吨以内自卸汽车运土2KM(软弱土)1.676/千立方×7975.54元(工序单价)=13367.01元,抛石挤淤1.341/千立方×75344.43元(工序单价)=101036.88元,软土地基砂砾垫层0.335/千立方×55988.28元(工序单价)=18756.07元,按预算定额合计139136.17元。14.应业主代表许亚维副局长项目部伍娇龙、徐某、南天杰在现场的指示,挖掉重新做给增加计量K15+520-K15+710右侧,宽4.1米深0.8米,190长×4.1宽×0.6深=467.4方(软基)二次处理挖软弱土190长×4.1宽×0.6深×2次=934.8方,石头190长×4.1宽×0.4深×2次=623.2方,砂砾190长×4.1宽×0.2深×2次=311.6方。1.0立方以内挖掘机挖装硬土(软弱土)0.935/千立方×3565.76(工序单价)=3333.99元,10吨以内自卸汽车运土2KM(软弱土)0.935/千立方×7975.54元(工序单价)=7457.13元,抛石挤淤0.623/千立方×75344.43元(工序单价)=46939.58元,软土地基砂砾垫层0.312/千立方×55988.29元(工序单价)=17468.35元,按预算定额合计75199.04元。15.应业主代表许亚维副局长项目部伍娇龙、徐某在现场的指示,挖掉重新做给增加计量K14+300-K14+580右侧,宽3.5米,深0.6米,280长×3.5宽×0.6深=588方(土方)挖软弱土280长×3.5宽×0.6深×2次=588方,回填土280长×3.5宽×0.6深=588方。1.0立方以内挖掘机挖装硬土(软弱土)0.588/千立方×3565.76(工序单价)=2096.67元,10吨以内自卸汽车运土2KM(软弱土)0.588/千立方×7975.54元(工序单价)=4689.62元。1.0立方以内挖掘机挖装普通土(素土)0.588/千立方×3120.82(工序单价)=1835.04元,10吨以内自卸汽车运土2KM(素土)0.588/千立方×7975.54元(工序单价)=4689.62,夯土机夯实填土(素土)0.588/千立方×7494.73元(工序单价)=4406.90元,按预算定额合计17717.85元。16.应业主代表许亚维副局长项目部伍娇龙、徐某在现场的指示,挖掉重新做给增加计量K15+500-K15+720右侧,宽3.2米深0.6米,220长×3.2宽×0.6深=422.4方(土方)挖软弱土220长×3.2宽×0.6深=422.4方,回填土220长×3.2宽×0.6深=422.4方。1.0立方以内挖掘机挖装硬土(软弱土)0.423/千立方×3565.76元(工序单价)=1508.32元,10吨以内自卸汽车运土2KM(软弱土)0.423/千立方×7975.54元(工序单价)=3373.65元。1.0立方以内挖掘机挖装普通土(素土)0.423/千立方×3120.82元(工序单价)=1320.11元,10吨以内自卸汽车运土2KM(素土)0.423/千立方×7975.54元(工序单价)=3373.65元,夯土机夯实填土(素土)0.423/千立方×7494.73元(工序单价)=3170.27元,按预算定额合计12746.00元。17.应业主代表许亚维副局长项目部李红喜、伍娇龙、徐某在现场的指示,挖掉重新做给增加计量K16+770-K16+920全幅,宽9米深0.4米,150长×9宽×0.4深=540方(土方)挖软弱土150长×9宽×0.4深=540方,回填土150长×9宽×0.4深=540方。1.0立方以内挖掘机挖装硬土(软弱土)0.540/千立方×3565.76元(工序单价)=1925.51元,10吨以内自卸汽车运土2KM(软弱土)0.540/千立方×7975.54元(工序单价)=4306.79元。1.0立方以内挖掘机挖装普通土(素土)0.540/千立方×3120.82元(工序单价)=1685.24元,10吨以内自卸汽车运土2KM(素土)0.540/千立方×7975.54元(工序单价)=4306.79元,夯土机夯实填土(素土)0.540/千立方×7494.73元(工序单价)=4047.15元,按预算定额合计16271.49元。18.应业主代表许亚维副局长项目部伍娇龙、徐某在现场的指示,挖掉重新做给增加计量K16+900-K17+540左侧,宽3.3米深0.4米,640长×3.3宽×0.4深=844.8方(土方)挖软弱土640长×3.3宽×0.4深=844.8方,回填土640长×3.3宽×0.4深=844.8方。1.0立方以内挖掘机挖装硬土(软弱土)0.845/千立方×3565.76元(工序单价)=3013.07元,10吨以内自卸汽车运土2KM(软弱土)0.845/千立方×7975.54元(工序单价)=6739.33元。1.0立方以内挖掘机挖装普通土(素土)0.845/千立方×3120.82元(工序单价)=2637.09元,10吨以内自卸汽车运土2KM(素土)0.845/千立方×7975.54元(工序单价)=6739.33元,夯土机夯实填土(素土)0.845/千立方×7494.73元(工序单价)=6333.05元,按预算定额合计25461.87元。以上共计795746.74元。
一审法院认为,省道250线灵宝至朱阳段改建工程的业主单位是被告市公路局,总包单位是灵宝公路公司,被告灵宝路桥公司与灵宝公路公司之间签订了分包合同,承包了K8至K24段之间的工程,灵宝路桥公司又与***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将K13至K18段的土方、涵洞等的劳务分包给原告***。原告***作为承包人与被告灵宝路桥公司作为分包人签订的劳务分包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该协议合法有效。该协议签订后,***按约完成了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被告灵宝路桥公司应当支付其相应的工程款。被告市公路局作为业主单位已经付清了其应支付的工程款,故被告市公路局在本案中不承担责任。
经庭审核实,原告***与被告灵宝路桥公司认可2016年1月22日工程结算单,显示路基,桥梁、涵洞,变更等费用共计1561669.21元,灵宝路桥公司支付***工程款1434440元,另外代***缴税款90579.2元,共计1525019.2元。剩余工程款36650.01元未支付原告***,被告灵宝路桥公司应对上述款项承担付款责任。
因原、被告双方未对上述拖欠工程款的利息计算标准进行约定,原告主张的利息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标准计算。因原告***与被告灵宝路桥公司约定业主给灵宝路桥公司付清全部工程款时,灵宝路桥公司付清***工程款,故该工程款利息起算点应为业主单位市公路局付清工程款之日起即2017年11月6日。
关于原告主张的剩余未结算的施工项目185401.9元,因原告***已经于2016年1月22日与灵宝路桥公司进行了工程量结算,且结合因***(乙方)与灵宝路桥公司(甲方)签订的劳务分包协中约定:“第二条工程数量:根据甲乙双方认可并经监理工程师计量的工程量。第六条工程款支付及结算:甲方有权对乙方下达工程进度计划,并有权根据工程进度计划分阶段对乙方所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进行计量,方可进行中间付款。第九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委派现场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管理,有权根据项目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对乙方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和环保等进行监督检查;负责与监理联系进行工程中间验收和工程中间计量及其他必须的签证”。原告***主张剩余施工项目未结算,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关于原告主张的误工产生损失1079480.7元、二次软基处理花费费用795746.74元,合计1875227.44元。因原告***(乙方)与被告灵宝路桥公司(甲方)签订的劳务分包协议书约定:“第三条承包方式:采用综合单价承包,各工程细目详见后附单价表。由乙方承担完成各工程细目施工需要的工程内容,包含施工所需的辅助性工作、各方面原因造成的临时性停工及临时用电、便道(桥)修建、养护和拆除。第八条工程质量: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返工,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第十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施工过程中若因乙方原因发生质量事故时,乙方必须立即通知甲方现场工作人员,并及时提出处理措施,在取得监理同意后,立即组织力量自费进行返工、维修”。因原、被告双方均未举证证明出现反复施工及二次软基处理的原因,原告***提交的被告灵宝路桥公司工作人员徐某签字的6张项目单,证人徐某出庭作证,证实了存在误工及反复施工的情况存在。关于反复施工及二次软基处理的原因,原告***和灵宝路桥公司均有责任;结合原告***提交的施工项目单可以证实反复施工及二次软基处理过程中,原告***的大型机械等停工时间过长,原告***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减少损失,防止损失扩大。故对于造成反复施工及二次软基处理出现的工程款,原告***承担70%的责任较为适宜;被告灵宝路桥公司承担1875227.44元的30%即562568.23元。由于被告灵宝路桥公司没有支付原告***该款项,原告***要求被告灵宝路桥公司支付逾期付款的利息,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标准,自原告主张权利之日起即2018年1月22日开始计算。
综上所述,被告灵宝路桥公司支付原告***工程款36650.01元、反复施工及二次软基处理工程款562568.23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式:1.以36650.01元为基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标准,自2017年11月6日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2.以562568.23元为基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标准,自2018年1月22日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一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判决:一、灵宝市宏远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原告***工程款共计599218.24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式:1.以36650.01元为基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标准,自2017年11月6日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2.以562568.23元为基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标准,自2018年1月22日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履行完毕。二、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上述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9560元,由原告***负担23335元,被告灵宝市宏远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负担6225元。
二审中,灵宝路桥公司提供徐某的考勤记录和工资表,证明徐某于2014年7月21日已离开工地,其签字确认的误工清单和临时施工工程量清单中包含2014年7月21日以后的施工内容,签字确认的内容不可信。提供徐某的施工日记,证明误工清单记载的内容与施工日记不一致,存在矛盾。上诉人***认可施工快结束时徐某不负责其工地,但是还在该施工路段负责其它工地。对施工日记真实性不予认可。二审查明的其他事实与一审一致。
本院认为:本案争议焦点是一审对上诉人***的误工损失及二次软基处理费用认定是否恰当。一审中依据上诉人***提交的徐某签字的签证及证人出庭作证内容,结合案涉工程约定工期及实际施工时长等情况,应认定工程存在反复施工及二次软基处理误工情况。但一审法院对确认应支付的数额按责任比例划分不妥,应予纠正。
上诉人***就涉案工程的工程款及误工损失提供了单方制作的清单,该清单内容包括2014年7月21日徐某离开该工地后至工程结束时涉案工地的误工清单及临时施工清单,该清单上徐某的签字也系在2017年4月16日补签,上诉人***也未采取任何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被上诉人灵宝路桥公司亦承认确实存在增加工程量以及误工的事实,但又不能提交确实充分证据证明***实际施工量及误工情况,故本院酌定上诉人***二次软基工程款及误工损失为800000元。被上诉人灵宝路桥公司应支付上诉人***下欠工程款、二次软基工程款及误工损失共计836650.01元。一审法院认定的利息符合法律规定,上诉人***主张一审利息认定过低的理由不足,不予支持。
综上所述,上诉人***的上诉请求部分成立,应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撤销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2018)豫1202民初535号民事判决;
二、灵宝市宏远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工程款共计836650.01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式:1.以36650.01元为基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标准自2017年11月6日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2.以800000元为基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标准自2018年1月22日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履行完毕;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29560元,由***承担20868元,由灵宝市宏远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承担8692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6700元,由上诉人***承担13680元,被上诉人灵宝市宏远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负担302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 判 长 李占通
审 判 员 景志贤
审 判 员 范俊洁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法官助理 辛喜艳
书 记 员 马志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