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东北易华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长春新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吉0193执保739号
申请保全人:***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全人:东北易华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保全人***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东北易华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非诉财产保全一案,案号为(2021)吉0193财保33号,诉讼案件承办法官为孙叶红。
保全案件于2021年8月10日立案移送后,冻结被保全人名下银行账户2处,冻结期限一年,期限自2021年8月13日起至2022年8月13日止,当日实际冻结金额0元。
现本保全案件无标的物可实施保全,保全实施文书及本通知书一并移送。
审判员 杨 鹤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三日
书记员 曲奉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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