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林辉钢构有限公司

天津市科利达轻重钢压型板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青岛林辉钢构有限公司加工合同加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1)津0112执恢649号
申请执行人天津市科利达轻重钢压型板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青岛林辉钢构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未履行(2016)津0112民初5834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现(2021)津0112执恢649号案件本院已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员 李 伟
书记员 王金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