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瑞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贵州瑞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某某等追偿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织金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黔0524民初5859号
原告:贵州瑞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北京路20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0007854662211。
法定代表人:郭颖,系该公司负责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特别授权):王明明,贵州商筑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一般授权):何思波,贵州商筑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住贵州省织金县。
被告:***,住贵州省织金县。
原告贵州瑞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17日立案,原告贵州瑞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12日自愿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贵州瑞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理由正当合法,依法应予准许。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贵州瑞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541.2元,减半收取1270.6元,由原告贵州瑞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员 王敏敏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九日
法官助理 鲁 宇
书 记 员 段乃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