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1)京0108民初17700号
原告北京惠鹏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市美佳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原告北京惠鹏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北京惠鹏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提出的撤诉申请,系其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北京惠鹏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撤诉。
审判员 常晓明
书记员 沙中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