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龙口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鲁0681执恢299号之七
申请执行人:龙口市海峡建安装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德宣,经理。
委托代理人:马志才,山东龙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龙口市海峡建安装饰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建设工程纠纷一案中,本院依法于2019年6月24日委托淘宝司法拍卖平台拍卖被执行人***所有的位于龙口市东莱街道竹园村东南2号楼房屋一栋。2019年7月18日,买受人孟迪以130416.00元的最高价竞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
一、位于龙口市东莱街道竹园村**楼房屋的所有权归买受人孟迪所有。龙口市东莱街道竹园村东南2号楼房屋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孟迪时起转移。
二、孟迪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范丽敏
审判员 柳金红
审判员 赵世梅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日
书记员 衣田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