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海峡建安装饰有限公司

龙口市海峡建安装饰有限公司、慕喜有追偿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龙口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鲁0681执870号
申请执行人:龙口市海峡建安装饰有限公司,住所地:龙口市龙港管理区中村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6945552-9。
法定代表人:李德宣,任经理。
委托代理人:马志才,山东龙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慕喜有,男,1974年6月14日出生,汉族,居民,住龙口市。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龙口市海峡建安装饰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慕喜有追偿权纠纷一案中,因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现申请人向本院提出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山东省龙口市人民法院(2018)鲁0681民初4802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赵世梅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栾德任